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三步走”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银行、股东、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近年来,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原则,有序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将信息披露作为传递本行价值、展示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截至2023年8月末,该行发布年度信息披露报告1份,半年度信息披露报告1份,临时报告10份。
建章立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民丰农商行针对已有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及时、动态地将监管规定内化为信息披露内部管理要求,推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时俱进;对标对表《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修订《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职能分工与审核发布流程,细化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同时新增信息披露的豁免及审核流程等重要章节。
立规明矩,重塑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监管趋势的收紧、处罚力度的加大,客观上对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民丰农商行层层确定信息披露责任人,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应公开披露所有信息的披露手续;监事会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有监督检查义务,特别需对年度、半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与审核流程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不遗巨细,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民丰农商行董事会秘书参与董事会、行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对重大事项是否披露、如何披露作出专业判断,董事会办公室重视对该行日常经营的主动关注与询问,确保临时信息披露的时效性。通过工作人员起草、涉及部门负责人初审、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定的逐级审核机制,并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审核与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确保所披露的信息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表述无误。
民丰农商行通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建立了市场约束机制,在提高管理能力、加快风险处置、推进依法合规经营、增强自我约束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规范外部审计行为、加强沟通等方式强化监管,保证信息披露质量,提高银行社会公信力,树立风险观念,增强监督意识,有效提升稳健发展和公司治理能力。
(民丰农商行 杨康)
标题: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三步走”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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