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孩子目睹家暴 就是对其“家暴”,未成年人需要这把“法律锁”
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也是受害者,精神暴力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数字/视觉中国
近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提请审议。这些措施将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确定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并通过立法保护他们。
长期以来,人们关注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而较少关注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由于目睹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具有隐蔽性和长期性,这种影响的滞后性使得法律保护滞后。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统计,在中国,平均每7.4秒就有一名妇女被丈夫殴打。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30%的已婚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这表明,至少有8000万儿童目睹过家庭暴力或在这种环境中长大,这种潜在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他们的成长道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是一种不幸,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不幸。
研究表明,目睹家庭暴力会使未成年人表现出更多的焦虑和抑郁,增加儿童患广泛性焦虑症和重度抑郁症的风险。同时,从长期影响来看,目睹家庭暴力也是青少年成长中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最常见的原因之一。一项针对8-11岁儿童的研究发现,儿童自我报告目睹母亲或父亲实施亲密伴侣暴力,可以解释其抑郁水平总变化的17%-18%。看到家暴也会增加未成年人的孤独感,难以形成稳定的同伴和亲子依恋关系。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任何家庭变化的影响都是显著的。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它的文明程度也反映了社会的整体文明水平。特别是作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长期处于暴力环境。面对“破碎”的家庭亲情,他受到暴力、孤独、痛苦的影响,很难形成有这样人格背景的健康人格。
将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纳入法律保护体系,是法治的进步,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是在没有成年人保护的情况下与时俱进。事实上,它将家庭暴力的危害从家庭的角度扩展到了社会。无论是直接受害者还是未成年证人,他们的生活环境都是社会大家庭。那么,家暴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也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这样,家庭暴力不仅是一种狭隘的家庭矛盾,更是一种必须清除的社会“毒瘤”。
无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婚姻法》,还是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都在不断完善。这对于家庭暴力的实施者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因为他们不仅要对直接受害者承担法律责任,而且除了剥去父母的外衣之外,还要对间接侵害儿童的暴力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增加暴力成本,客观上会抑制他们的疯狂行为,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但我们还是要明白,在我们的家庭观念中,父母对子女的绝对权力还是部分存在的,法律对家庭事务纠纷的干预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是需要磨合和适应的,法律的约束力和惩戒效果也要在实践中检验。因此,有必要在疫情爆发前探索预警机制,防止其发生,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真正形成法律闭环,家庭暴力无处藏身。
(人民时报评论网专栏作家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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