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新法速递7.1
本篇文章1144字,读完约3分钟
目录
01
中央银行降低再贷款、再贴现利率
02
两部门确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司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03
两部门确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司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04
青海省设立中小微型公司持续贷款周转资本金池
1、中央银行降低再贷款、再贴现利率
从7月1日开始,中央银行将降低再贷款、再贴现利率。
中央银行将支农再融资、小再融资利率降低0.25个百分点。 调整后,3个月、6个月和1年期的农业支援再贷款、小再贷款利率分别为1.95%、2.15%、2.25%。 再贴现利率从0.25个百分点下降到2%。
另外,中央银行将金融稳定再融资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调整后,金融稳定再融资利率为1.75%,金融稳定再融资(延期期)利率为3.77%。
2、两部门确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司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司关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实质经营的奖励类产业公司,以15%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然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公司,新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包括自我构筑、自我开发),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包括)的,不一次性重复计入当期价格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包括自行构筑、自行开发),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折旧年限,加快折旧、折旧。
两部门确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司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6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自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的首要规定如下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实质经营的奖励类产业公司,以15%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境外直接投资获得的所得,免除公司所得税。
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公司新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包括自我构建、自我开发),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包括)的,允许本期价格费用不一次性重复计入,计算征税所得时 新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包括自行构筑、自行开发),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折旧年限,加快折旧、折旧。
4、青海省设立中小微型公司持续贷款周转资金池
6月30日,青海省成立了中小微型公司持续贷款周转资本金池。 青海省中小微型公司持续贷款周转资金池合作协议和首次项目签约仪式在西宁举行,当天签约7家公司,共计发放2729万元持续贷款周转资金。 这次融资周转现金池的合同进一步拓宽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融资渠道,革新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服务方法。
原标题:“新法快递7.1|中央银行再贷款,降低再折扣利率”
阅读原文。
标题:【时讯】新法速递7.1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人民时评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中国时政、财经、体育、娱乐各类评论分析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人民时评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