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香奈儿又被罚!此前被曝光掺假,这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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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初二
知名化妆品企业品牌“香奈儿”
因虚假推广而被罚款二十万元的截图
会被大量转发
据天眼查app报道,近日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企业新增行政处罚新闻,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广告法第28条第2款(2)项规定,发表虚假广告”,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
▲点击查看大图
香奈儿不是什么特殊用途
在化妆品广告中
采用了产品
“抑制黑色素”“色斑薄”
美白效果等广告推广用语
受了二十万元的处罚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监静处〔〕06001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书,
从2012年12月开始,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企业在其运营的香奈儿(中国)官网上销售名为“香奈儿奢侈精粹奶油(轻)”(官网售价3300元/瓶)的化妆品。 商品的网络广告采用了“护肤效果:色斑薄”的广告用语。
从去年3月开始,在官网上销售名为“香奈儿光采晚安包”(官网价格700元/瓶)的化妆品。 商品页面的广告采用了“护肤效果:抑制黑色素”、“产品配方:抑制色素-白梅精粹、抑制黑色素生成,是光采晚安面膜的第二中心效果”的广告用语。
▲根据处罚决定书,其普及的祛斑产品不含有祛斑成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但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特殊用途以外的化妆品申报证明书的商品处方,在“香奈儿奢侈精粹奶油(轻)”“香奈儿光采晚安修护面罩”这两种化妆品的各成分和采用目的上,作为祛斑剂的用途被采用 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没能提供两个商品在网页上宣布的具有“抑制黑色素”、“淡化色斑”效果的相关实验报告书等。
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在没有美白祛斑效果的普通化妆品广告中,采用了推进“祛斑美白”效果的广告用语,误导顾客购买,受到了两个顾客的投诉。
由于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去年11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了停止发布广告、责令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网友:惩罚太少了!
其实,这次处罚并不是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企业第一次因产品问题受到市场监督部门的处罚。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2月23日制定的黄市监案处字()第0101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生产者、销售者混入产品、混入、假、假填充,或以不合格产品伪造合格产品的,被没收,违法所得411
资料来源:杭州日报、情报坊、澎湃情报、上游情报
原标题:“香奈儿又受到了惩罚! 至今为止,假药已经暴露了,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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